根据《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5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(第二批)预算的通知》(乌财农〔2025〕295号)文件,下拨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第二批)20万元。为切实用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,加快资金拨付进度,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,我委将按照《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第二批)进行公告,如有意见或疑问,请于公告期内向乌达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反馈或举报。
公示时间:长期
监督电话:0473—3666568。
电子邮箱:wdqmzzjswj@163.com
乌海市乌达区民族事务委员会
2025年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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